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延边州公司2021年下半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代理编号:03-07-04A-2021-D-E16401C01
2.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4交货
2.5采购内容:办公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采购预算:40.115万元。注:高于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否决。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一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内包含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16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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