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液转辙机、外锁闭装置、补偿电容等第三批信号设备大修(2021年电务系统第33批)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物资计划[2021]1239)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电液转辙机、外锁闭装置、补偿电容等第三批信号设备大修(2021年电务系统第33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补偿电容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或满足国家铁路局及国铁集团(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上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要求等(制造商提供),授权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人员要求等(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国铁集团(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的证书(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投标产品近五年内200km/h及以上线路速度等级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新产品除外)(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物资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1) 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 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3.2.8其他要求:《技术条件》存在与《资格条件》不一致的内容时,按《资格条件》执行(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接受制造商和授权经销商(以附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招标。
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请供应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投标工具及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或未按电子招采系统规范操作,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1年10月13日起至10月19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线上提交 经核验通过后,投标人登录电子招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请投标人将开票信息表(附件1)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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