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高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环保管家)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1-104)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高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环保管家)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1-104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3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1J000506977 |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高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环保管家)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 | 1 | 项 | 43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叁年,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捌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与采购人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服务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