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青浦燃机电厂工程初可研、电力接入、环评等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青浦燃机2×400MW级机组
建设规模:拟建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建设地点:青浦区白鹤天然气门站附近的姚浜厂址,北面紧靠吴淞江,西面紧邻上海和江苏省界。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为: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单位编制燃机电站一次、二次接入系统设计专题研究报告,为燃机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和初步设计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设计依据。
服务期:第一阶段:正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提供可供省公司讨论的初稿;第二阶段:初稿经省公司等相关单位讨论后,15个工作日完成正式送审报告;第三阶段:经外部评审后,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15个工作日内提交接入系统设计文件最终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的勘察设计工程必须具有2台或以上的国内“F级”或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投运业绩。提供投产证明及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页)。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