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电力生产调度大楼(档案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 电力生产调度大楼(档案中心)项目施工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9-440100-44-03-065687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广州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包括主体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及专业建筑、给排水、电气安装、弱电智能化系统、VI标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建筑工程中的相关工程及配套项目,包括不限于:主体工程【含土方、基坑、地基与基础、地下结构、主体结构、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外墙装饰(含深化设计)、屋面、电气安装(含设备材料)、给排水、暖通工程(不含恒温恒湿空调主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工程(含设备采购及验收)、防雷工程(含验收)、消防工程(含验收)、弱电智能化(含设备)、项目专项方案审查】,VI标识、室外市政工程,室外道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绿化工程,白蚁防治,新建围墙及大门,场地管线迁移,红线范围场地平整,临时用电接入,新建施工临时围蔽及大门、临时围蔽绿植及美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项目。(实际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相关资料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不包括: 恒温恒湿空调主设备采购及安装。
2.4标的物清单: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广州 电力生产调度大楼(档案中心)项目施工 | 6778.819111 | 计划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4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 8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