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1. 招标条件
汕头电厂2022年度液氨单价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汕头电厂2022年度液氨单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汕头电厂2022年度液氨单价采购。
2.2 项目简介:汕头电厂2020年度购买液氨(氨含量>99.6%,合格品),用于脱硝供氨系统。
2.3 招标范围:
计划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液氨(氨含量>99.6%,合格品),采购暂估量为1200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到货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结算按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大,除第一个月外,结算单价中的出厂单价将根据“卓创资讯网”(网址http://www.sci99.com/)中湖南合成氨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逐月进行调整结算,具体如下:
(1)合同期第一个月价格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即 Pj=Pz=P0+Pq;
Pj为结算单价;Pz为中标综合单价;P0为投标时液氨出厂单价,Pq为液氨除出厂单价外的其他单价(包括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2)合同期从第二个月开始,结算单价采用变动价格(±5%以内不做调整)逐月调整结算,价格变动计算数据取自卓创资讯网上的湖南合成氨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结算单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Zj-Z0)/Z0*100%|≤5%时,Pj=Pz=P0+Pq;
|(Zj-Z0)/Z0*100%|>5%时,若:
Zj>Z0 时,Pj= P0+Pq+P0*[(Zj-Z0)/Z0-0.05];
Zj<Z0 时Pj= P0+Pq -P0*[(Z0-Zj)/Z0-0.05]。
Z0为对应开标日期当月卓创资讯网上的湖南合成氨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Zj为结算日上月(即实际送货的上一个月)卓创资讯网湖南合成氨日平均价的月度算术平均值。
2.4 供货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5 交货要求:中标人接订单通知后48小时内送至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计1000吨及以上液氨销售业绩,或者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用户的液氨供应年度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或最终用户出具的供货证明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道路运输许可证,生产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液氨)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要求:提供3辆及以上能为招标人运送液氨的槽罐车有效资料(须提供车辆证明扫描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2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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