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镇石门村青岗坪煤矿
1. 招标条件
煤业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天然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天然气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镇石门村青岗坪煤矿
2.2 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液化天然气(LNG),需求量为一个采暖期内的计划用量(计划用量约200万立方米),供货量以供货期内招标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以流量表计量结算为准)。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镇石门村青岗坪煤矿
2.4 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供货日期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天数为准,具体到货时间响应招标人要求。
2.5报价方式:以天然气生产厂家(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天然气价格挂牌价为参考价,投标人只需报针对挂牌价的浮动比例(下浮X%或上浮X%),浮动比例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做调整。投标人负责天然气的运输费、管理费、运行维护费、税金及其它可能产生相关的一切费用。评标时依据投标人对天然气挂牌价的上下浮动比例进行报价的评审。
2.6结算方式:天然气挂牌价(元)/ m3×折扣率×实际用气量m3(注:天然气挂牌价以实际使用当日天然气液化厂LNG单价确认函为结算价,数量以流量表计量为准。下浮时,折扣率=1-X%,上浮时,折扣率=1+X%)
付款方式: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15日结算上月天然气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能够承担相应招标项目、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液化天然气符合国家关于使用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同类业绩3份,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与天然气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及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LNG液化天然气)。投标人具有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Ⅰ项),或具有投标人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Ⅰ项)。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5日9:00起至2021年10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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