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及洗选中心生产车辆维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及洗选中心生产车辆维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613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内容如下:国能榆林能源公司郭家湾煤矿现有42台车,洗选中心现有7台车地面生产车辆维护,包括: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底盘修理、整车大修、室内装潢改装、车身油漆修补、车身钣金喷漆、防锈维修、道路救援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一级维护、维护救援、车内装饰改造工作和检测等服务项目。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9月30日。
2.1.4服务
2.1.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生产车辆长协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用户证明及增值税发票1张(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发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可,可同时附发票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每份业绩提供对应的付款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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