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视觉感知分析与支持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视觉感知分析与支持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701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新能源场站运检向智能化转型是智慧新能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理论依据,以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导,与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集团战略目标高度吻合,是加强集中管控、一体化运营、优化布局结构重要手段。
一是借助智慧化管理平台,打造安全监督远程视频化、检修故障诊断智能化、数据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特征的智慧化新能源场站。利用数字化技术来统一获取、处理、交换、整合新能源场站各种装置设备资产信息、生产过程信息,将场站监控应用和高级综合应用在新能源数字化通信平台上进行统一整合,通过共享实时数据实现场站安全运行与检修维护管理,并借助系统平台支撑实现新能源场站运检智能化。
二是建设新能源场站集团级智慧化云平台,基于现有系统,进行深入数据收集挖掘与分析,同时具备优良的兼容性和功能扩展性。降低运营成本(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社会效益)、加强公司内部信息交流与团队协作(管理效益)。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视觉感知分析与支持系统项目招标。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400万元及以上能源电力行业科学技术研发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或智能化项目(包括智能巡检设备应用、机器人应用、人工智能穿戴、智能数据采集、物联网平台,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的已完成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就相关合同项目已通过甲方验收完成的验收报告。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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