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10000999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服务
|
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1-01 17:0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11-05 09:3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1-11-08 |
备注: |
|
area>1.供应商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税务审计执业资质,并年审合格。
3.供应商承担过电力行业涉税业务,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应答;
6、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应答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 /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应答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项目。与需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应答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存在虚报资质、业绩造假、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等行为,将被直接取消该项目的应答资格,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 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物资制[2018]392号)规定,确定为D级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自通告日期起取消其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处理期满后自动恢复为初始注册状态。area>
|
|
序号
|
采购人
|
计划名称
|
采购范围
|
001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金...
|
2021年增值税、所得税汇算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