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设备运行项目招标-2021 年 11 月清苑热电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
2.2 招标范围:
包括整个输煤区及输煤设备厂房范围内的卸、储煤设备(翻车机系统以下皮 带给煤机) 、球型煤场设备、筒仓设备、筛碎设备、上煤设备、料斗秤、给煤设 备、制氮系统设备、球仓、筒仓及球仓、筒仓监控设备、除尘设备、除铁、除杂 设备、水冲洗系统设备、煤水处理设备等设备的运行及巡检工作,日常运行表计、 煤量统计等工作。
输煤系统内电气 380V 及以下低压部分的停送电操作工作。输煤系统内各电 气配电间、MCC 电源盘的卫生清扫工作。输煤系统范围内所有配电室、MCC 电源 盘、就地电气控制柜,380V 所有电气设备及电气系统巡回检查工作。
球仓、筒仓蓬煤处理,及所造成的地面积煤、积水清理,煤泥晾晒、煤泥制饼、 清运工作。
输煤系统所涉及到现场环境的清扫、皮带架冲洗、地面积水清理(球仓清仓 造成的积煤、积水除外) 、4E 临时卸煤口区域卫生清扫等工作。
输煤系统内其它未列设备的运行设备巡检工作。
现场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以清苑公司下发的具体分工执行。
注:翻车机系统、入厂煤取样装置、入炉煤取样装置及地面卫生、煤制样及煤化 验等的运行不在此次范围内。
本项目要求投标方提供人员64 人,其中包含管理人员4 人(1 名项目经理、
1 名专职安全员,1 名文明生产专责,1 名专业主管) , 运行人员60 人。以上人 员年龄 55 周岁以下。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实际期限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并能满足财务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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