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综合保税区新能源发电供暖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综合保税区新能源发电供暖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738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该项目由国能宁夏供热 投资建设。位于银川市灵武市临河镇,拟利用银川市综合保税区内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装机规模约20MWp。项目同时对保税区现有天然气供热系统进行改造,新设7套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由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供电,供电不足时,取公网电能作为补充。项目运营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建成后可为综合保税区提供绿色电能,减少保税区碳排放,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2.1.2招标范围宁夏电力供热公司综合保税区新能源发电供暖 EPC。工作内容包括:初设、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及方案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光伏组件和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设备及配品备件购置、拟建光伏屋顶进行承载力复核验算并出具评估报告和屋顶防水工作、设备及电气及控制系统的安装、35kV开关站及所属线路施工、土建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等。
2.1.3项目实施 )
2.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15日历天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装机容量在5MWp及以上光伏EPC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装机容量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施工或EPC总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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