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石灰石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石灰石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石灰石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石灰石粉\CaCO3≥90%(石灰石粉细度 250目(0.061mm)) |
16000吨 |
|
(1)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生产石灰石粉的合法资质,且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石灰石加工,(石灰石粉生产能力须达到20000吨/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用运输车辆(自带气力输送装置的罐车)提供自备或与合作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自行不具备的可提供合作单位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合作单位的采购合同或采购意向书)。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查询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向100MW等级以上火力发电厂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供货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招标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05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