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1年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1年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为保证宁夏煤业物业服务分公司宁东服务中心辖区所服务的甲醇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煤制油化工安装检修分公司、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烯烃一分公司、烯烃二分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10家单位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及旱厕清理业务,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单位按相关要求将垃圾运往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以下清运工作:生活、绿化等垃圾(不含工业垃圾)19.91万吨、旱厕清扫7座。按照地域和实际服务需要,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甲醇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煤制油化工安装检修分公司、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烯烃一分公司、烯烃二分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
2.2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0日)。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自有运输车辆至少3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5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1-29 11:00:00(北京时间)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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