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属于山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已安装13 个光伏子阵,总装机20MWp。拟在#4、#5 光伏子阵周边内改造建设1 个光伏子阵,设计容量约1.34832MWp。拟配置 6台196kW 逆变器,通过新增1 台箱变接入#02 集电线路。本次采购的光伏专用电缆用于光伏组件与逆变器之间的电气接线,低压交流电缆用于逆变器与箱变之间的电气接线,高压交流电缆用于箱变之间的电气连接。
2.2招标范围
2.2.1光伏专用电缆H1Z2Z2-K-1×4mm² (红黑各半,1800VDC)7184 米;
2.2.2低压交流电缆ZC-YJV22-1.8/3kV-3×95mm² 2057 米;2.2.3 高压交流电缆ZC-YJV22-26/35kV-3×70mm² 430 米。以上供货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以现场需求为准。
2.3工期要求
2.3.1 采购合同签订后,整体供货分两批完成,在收到甲方通知供货量后七天内完成此次供货,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3.2 本项目采购的电缆产品质保期为1 年,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质保期内,一旦出现质量或技术问题,承包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 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3.3收货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铺镇五凌石门光伏电站指定位置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电缆生产或销售电线电缆等相关内容。
3.2.3 生产产家应通过ISO9001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等。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三年以上电缆生产经验或销售经验,近3 年具有同等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线电缆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 个(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4.2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