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供应商超过此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5、具体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2)带“★”条款为必达或不可偏离条款,投标商必须提供并完全符合此类条款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任何货物。供应商以任何形式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投标,一经核实,将导致投标无效;若在验收阶段发现的,将导致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相关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
(4)未中标投标人请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样品领回,否则用户有权对投标样品进行处理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5)验收办法:由学校组织监理公司和中标单位共同验收。
(6)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初验合格后,即付项目款总额的50%,全面验收合格后,即付项目款总额的45%,余下项目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使用期满一年时支付;如果项目达到终验标准,也可直接进行全面验收,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款总额的95%,余下项目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使用期满一年时支付。支付要求及时限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7)投标商必须确保中标后提供的货物为正规渠道供货,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8)上报初验报告、终验报告时,除了表格中写明的材料外,还需要验收记录表、产品三证[指产品合格证、供货凭证(含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证明)、产品检测证明(含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设备核心参数的有效检测报告、软件产品的软件测试报告和软件著作权证书)]、合同及附件;家具(含课桌椅)还需提供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报告(现场抽样);功能室在提交终验报告时还需提供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
★(9)特别条款:对于单纯家具(含课桌椅)项目、含家具或装修的功能室项目在验收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具(含课桌椅)类货物应提供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52-2016)的规定,需根据现场抽样并对以下项目进行检验且合格: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强制性/推荐性 | 检测方法 |
1 | 甲醛释放量 | SZJG52-2016 | 强制性 | SZJG52-2016 GB/T31106-2014 |
2 | 苯释放量 | SZJG52-2016 | 强制性 | SZJG52-2016 GB/T31106-2014 |
3 | 甲苯释放量 | SZJG52-2016 | 强制性 | SZJG52-2016 GB/T31106-2014 |
4 | 二甲苯释放量 | SZJG52-2016 | 强制性 | SZJG52-2016 GB/T31106-2014 |
5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 | SZJG52-2016 | 强制性 | SZJG52-2016 GB/T31106-2014 |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1 | 甲醛 | GB/T 18883-2002 |
2 | 苯 | GB/T 18883-2002 |
3 | 甲苯 | GB/T 18883-2002 |
4 | 二甲苯 | GB/T 18883-2002 |
5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GB/T 18883-2002 |
(11)所用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
(12)工期:本项目要求在进场施工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进场施工时间由建设单位确定。
(13)中标人须在供货前进行品牌、型号、材料等核对并经需方确认,否则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分歧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14)建议进行现场勘察,以了解实际施工环境,否则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中标商负责。【本项目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联系招标单位 ★(15)要求中标方对本项目所采购的各项货物及货物集成提供1年的质保期(有注明的除外)。
(16)要求中标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免费向用户方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17)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证书及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6、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报 名 地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14:00(北京时间)
8、开标 9、结果公示日期:2021年11月8日
10、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本项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本项不需提供)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
11、 招标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黄麻布学校
招标代理: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38区华创达前海创客科技创新基地A栋606
【附件】
uploadfile/2021/1101/20211101102522848.docx
uploadfile/2021/1101/202111011025316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