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二期100兆瓦项目主体工程施工B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枣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二期100兆瓦项目主体工程施工B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二期100兆瓦项目位于枣阳市新市镇东部。站址附近有 S335 省道,且有较多村村通公路穿过厂址区域,交通十分便利。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000 亩,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300MW,本期工程为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 100MW。本项目是山地光伏,部分地块坡度较大。其中升压站在一期项目已建成,相关电气设备已安装。
规模:100MW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二期100兆瓦项目主体工程施工B标段。本标段为100MW光伏项目集电线路架空段施工。
本标段含:四回集电线架空线路塔基、线塔安装、挂线施工和集电线路相关试验、调试以及与集电线路相关的设施、道路。A、B标段施工分界点为上塔电缆敷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及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资格证书及在职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自2016 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4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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