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11000528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货物 |
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1-15 15:3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11-15 15:30 |
交货时间: |
2021-12-20 |
备注: |
|
area>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具有设计、制造与采购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必须有与采购设备相对应的设备生产制造资质;300MW及以上供货业绩不少于5个,所提供业绩均须为国内业绩,并稳定运行2个冬季以上,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必须包括封面、供货清单页、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采购人行贿等廉洁问题。供应商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供应商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商参加竞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竞谈。
6)接受国内代理商的竞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竞谈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area>
|
|
序号
|
采购人
|
计划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001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
电动封闭装置
|
|
台
|
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num = new Number(22.0);
if(num!=0){ document.write(num); }
crip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