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许昌卷烟厂原料周转库建设项目机电安装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XCJYC—JG—2021—06 2.3建设 2.4建设规模:许昌卷烟厂厂区东北角预留用地规划建设一栋4层框架结构原料周转库,建筑面积约16904.36平方米。 2.5招标控制价为:8621777.08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计划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80天,随土建专业进度同步施工,完成建筑物内的安装,具备验收条件。 室外部分自具备安装条件后算起120天后完成,具体以监理单位下发的施工通知单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均可));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 3.1.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 3.1.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企业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若违反此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020年1月以来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2 财务要求 3.2.1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3.3 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