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1711FJ-1110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 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系统建设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湖北中烟工业 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国烟计[2016]3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湖北中烟工业 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建设规模:1、新建卷烟联合工房、雪茄烟生产工房、生产管理用房、雪茄烟研究所、后勤服务用房、动力中心、综合库、雪茄烟物流连廊、废品库及垃圾站、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人物流大门及门卫室。项目总建筑面积101601平方米。
2、配置1条3000千克/小时制叶丝生产线、1条1000千克/小时晾晒烟打叶制丝线;搬迁现有部分卷接包设备、装封箱设备、雪茄烟设备并配套完善;新建生产物流系统。
3、配套建设锅炉、给排水、变配电、空调、除尘、异味处理等公用动力设施及工程。
4、配套建设全厂网络及信息化系统。
5、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设施。
6、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配置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系统建设,包括但不仅限于:
1、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变压器、高压成套开关柜、10KV隔离开关柜、低压成套开关柜、电容补偿柜、有源滤波柜、直流屏、低压母线槽)的专业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出厂试验与检验、仓储、供货、运输(含保险)、卸货(含二次搬运)、指导监督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供电及有关部门的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等;提交相关文件、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等资料。
2、变配电智能化系统(含软硬件产品、监控大屏)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出厂试验与检验、仓储、供货、运输(含保险)、卸货(二次搬运)、安装(含通信、控制电缆铺设)、检验、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含供电及有关部门的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等;提交相关文件、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等资料;与相关系统的接口开发、配合服务、技术协调、调试、验收等。
标段划分:/
交货
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天内交货。
2.3其他: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38500000.00元(含税价)。
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国家规范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声明)。
3.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声明)。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中配电柜(含智能自动化监控类系统)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方须是最终用户),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及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签署日期不符合要求、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2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3.4.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列入公司黑名单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4.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6日24: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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