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绥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绥发改投资【2019】74号文件批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营造林工程20050.2亩;支撑体系建设: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50公里,购置灭火器5套,有害生物防治设备5套,苗圃基地建设100亩。林下经济:新造方竹4206.2亩,种植天麻30000平方米,林下养蜂1000箱,林下养鸡510000只。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1.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采购合同的能力(自行承诺);
1.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人出具基本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1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1.7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报名至签订合同期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样取消中标人资格)在投标文件中放入信用中国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货商家的苗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1年11 月16日9:00起在遵义市 (门户网站网
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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