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1120217-211814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2021〕14 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新厂厨房及餐厅设计、施工、装修、厨房设备器材购置、安装等工作内容(其中餐厅约396m2,后厨约328m2,就餐人数按劳动定员316人设计(其中最大班为226人),提供早、中、晚、夜宵)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②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及概算修改完善,负责配合初步设计及概算审定工作; ③根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单位审核; ④有关对外手续办理; ⑤项目所有材料、厨房设施设备及公辅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 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 ⑦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 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⑨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等。 工作界面: 非本项目施工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 餐厅 1.建筑:砌体、毛地(施工至垫层)、外门外窗; 2.电气:接地、含主配电柜1APCFZ1及以上、消防自控(含消防广播) 3.暖通:空调、新风系统 4.消防 5.餐厅监控系统(4个摄像头) 1.精装修(含给排水等); 2.电气:线路、插座、照明等; 3.信息化:为后期安装信息化等系统预留相应接口、电源、管线等; 4.杂件(包括但不限于:锅碗瓢盆、推车、微波炉、微波解冻器、电饭煲、高压锅、蔬菜刨丝机、炒勺、炒铲、锅架盘、炒锅、调料缸、油漏、加密油格、汤桶、油壶、煎蛋器、刀、电子板称、马斗、丁手勾、双手勾、烤盘、木制压面棒、打蛋刷等)等; 5.桌椅(单人单桌约120套); 6.弱电:从一层18-19轴弱电机房机柜下至餐厅点位、线缆。 后厨 1.建筑:砌体、毛地(施工至垫层)、外门外窗; 2.电气:接地、含主配电柜1APCFZ1及以上、消防自控(含消防广播) 3.动力:燃气工程(以燃气公司出图为准) 4.给水:进墙表后(含阀门) 5.排水:排水管引至22轴西2m进室内(不含地漏); 6.消防 7.后厨监控系统(收货区、肉类加工区、蔬菜加工区、洗碗间、烹饪区各1个摄像头)。 1.精装修; 2.电气:线路、插座、照明等(从强电间接取); 3.动力:燃气设备末端软管; 4.暖通:空调、新风系统、排风系统; 5.给排水:后厨内给排水管网、沟道; 6.信息化(后厨门禁等); 7.弱电:从一层18-19轴弱电机房机柜下至厨房点位、线缆; 8.厨房设备系统内消防设施及联动。 1.3最高投标限价:3546377.53元(不含税),其中设计费103773.58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2437780.94元(不含税),厨房设备采购费1004823.01(不含税)。超过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1.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①设计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合同签订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体项目竣工验收。 1.5质保期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装饰装修部分2年,防水部分5年,厨房设施1年。 1.6建设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规范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有效期内原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有效期内原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有效期内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指从本次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1)或(2)或(3)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发票、银行收款凭证以予以证明,以上资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1)合同金额不低于39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工程造价不低于39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合同金额不低于39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2.3人员资格要求: 2.2.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进行兼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指从本次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任意一项(1)或(2)业绩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合同金额不低于39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工程造价不低于39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须提供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并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或竣工证明等包含其姓名的书面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2.3.2 设计负责
2.2.3.3 施工负责
2.2.3.4安全管理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总人数不超过2家,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 月16 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 月22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7 日14时30 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 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
6.3开标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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