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采样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宁海电厂燃料区域原3套入厂煤采样装置、4套入炉煤采样装置及土建钢结构拆除;新3套入厂煤采样装置、4套入炉煤采样装置及7套智能桶式封装装置的设计、制造及安装;新安装7台采样装置大水分旁路;新安装7台采样装置余煤回收导料槽。
本项目的工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140天内完成。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地点: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施工劳务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采样装置技术改造或燃料智能化改造(含采样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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