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度氢氧化锂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氢氧化锂粉末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021-2023年度氢氧化锂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我公司各成员单位氢氧化锂实际需求,特此开展2021-2023年度氢氧化锂集中采购。
2.4 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 纯度 单位 暂估量
1 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 LiOH·H2O-D3,晶体型 氢氧化锂主含量56.5%~57.5% 吨 2022年40吨,后续每年约100吨
2 氢氧化锂粉末 LiOH·H2O,技术条件Q/NF1184-2018详见附件 LiOH含量>52% Kg 300
3 氢氧化锂粉末 分析纯,500g/瓶,LiOH·H2O,符合津Q/HG3128-90 锂含量≥90%, 瓶 30
4 氢氧化锂粉末 分析纯,LiOH·H2O,CAS:1310-62-2 锂含量≥99% Kg 800
2.5 交货地点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客户订单或分签合同中具体交货地点安排。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按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人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客户订单或分签合同中技术协议附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等中间商的投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行负责拟投标货物运输的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内容),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运,需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内容)。
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不符合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7)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视项目要求添加)
6 保密及廉洁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2021-2023年度氢氧化锂集中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详见附件
开户单位: 详见附件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www.dlztb.com)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4时00分-2021年11月2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