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采购内容:人像识别仪(税邮业务)990台。
2.3 项目预算:396万元。
2.4 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96万元,单价限价为0.4万元/台。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须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
|
|
|
|
|
|
|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