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司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聊城公司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聊城公司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的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项目内容包括厂区内产生的火车来煤产生的垃圾、生活和生产工业等全部垃圾(工程产生建筑垃圾除外)
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制定卫生垃圾清运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派专人负责垃圾清运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每天及时将全厂生活垃圾(含食堂垃圾)清运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处置,处置等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清运频次为食堂垃圾每日1次,其它厂区生活垃圾每日1次。特殊情况、时期,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次数。
3.垃圾的清运完全遵守采购方的规定和及时清运要求。
4.负责将工业垃圾清运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处置,处置等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清运频次为按月或季度,特殊情况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清运。
表1 服务项目内容及报价方式(预估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清运 |
预估每天3m³ |
|
2 |
工业垃圾清运 |
预估每天4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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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险废物 |
估计每天0.5m³ |
|
2.2其他:本项目承包时间三年,期限为2022年3月20日开始至2025年3月19日结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固体废弃物清运服务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转运至具有垃圾焚烧、处理资质企业的合作证明;生活垃圾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清运至属地垃圾中转站,须具有并提供属地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垃圾中转站的合作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09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