硼水废水处理系统-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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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硼水废水处理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均无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放射性废液处理设备类的供货业绩。须提供附带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内容需体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标的物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我单位就硼水废水处理系统 物项进行采购,现硼水废水处理系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硼水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设备交货时间、地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功能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硼水处理系统 |
1套 |
硼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特定试验用过的含硼水,用内循环蒸馏的处理方式,将水中的硼解析出来,进行回收。系统基本指标为:硼水处理设备:~50kW,硼酸回收率≥95%。 |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出厂验收 |
夹江基地 |
2 |
废水处理系统 |
1套 |
废水处理系统主要用于对零功率试验产生的弱放射性废水进行处理,使处理后的水其达到排放要求。系统基本指标为:废水收集设备:容量>2t,废水处理设备:过滤,放射性核素吸附率≥95%,放射性β核素<10Bq/L。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均无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放射性废液处理设备类的供货业绩。须提供附带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内容需体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标的物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备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