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宁海县 后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18;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满足宁海县 员工用餐等需求,对食堂、保洁等服务进行外包采购
4、招标内容:共计1个合同包,2个品类,根据采购内容及数量,预估总采购额116.8776万元;(3年)
服务名称 |
中标单位数量 |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宁海县 大楼及支局食堂外包服务 |
1 |
≤107.28万元 |
项 |
3年 |
107.28万元 |
宁海县 大楼保洁外包服务 |
≤9.5976万元 |
9.597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5、报价必须包括在承包范围内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人员培训费用、安全、运输、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对列入浙江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2万元/家,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列入浙江省邮政 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第一轮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二轮招标不再另行收取投标保证金;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18-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一、
招标人账户:
收款
银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