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松树沟流域小华原沟大型淤地坝建设项目
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松树沟流域小华原沟大型淤地坝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水务局以东水【2021】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基建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总库容为52.2万m3,其中淤积库容44.39万m3,滞洪库容7.81万m3,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淤地面积43.2亩。淤地坝泄洪采用溢洪道设计流量为4.26m3/s。工程属V等2型工程,土坝、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淤积年限为20年。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土坝和溢洪道和放水建筑物三大件组成1、土坝工程:坝高35.7 m, 坝顶宽度5m,坝轴线长95m,淤地坝上游边坡为1∶2.5,下游边坡为1∶2.0。后坝坡设置两道宽1.5 m的马道。坝体设三道结合槽,主结合槽底宽1.0m,深1.0m,入岩1.0m。坝体排水采用贴坡排水,排水体高4.0m,厚度1.5m。 2、溢洪道工程:新建泄洪建筑物1座,采用开敞式正槽溢洪道,设计堰型为宽顶堰,堰宽3m,设计流量为4.26m3/s。堰顶高程1963.05m, 溢洪道总长度149.5m,由引水渠、渐变段、溢流堰、泄槽、消力池、尾水渠和海漫组成。3、放水工程:卧管沿淤地坝上游左岸布置,放水孔为圆形,直径为0.3m,斜卧管平面与坝轴线平行布置,水平长度71米,坡率为1∶2.5, 台阶高差0.4 m, 通气管顶部高程1967.23 m, 顶部进水孔高程1966.23m,底部进水孔高程1937.83 m。 卧管最大放水流量为0.16m3/s,卧管后接消力池,消力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长2.5m, 宽1.4 m,深1.9m。放水涵管(坝下埋管)轴线与卧管轴线夹角为90°,采用管径DN800mmPE100管,外包50cm厚C25W6F200钢筋混凝土,全长 17lm, 沿涵管纵轴线方向每10m设置截水环一道,共设置16道截 水环,采用C25W6F200 混凝土结构。涵管出口接消力池,消力池 长2m,宽1.8m ,高1.5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2884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松树沟流域小华原沟大型淤地坝建设项目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9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09月13日
建设内容:一、建设规模:工程任务为拦泥淤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总库容为52.2万m3,其中淤积库容44.39万m3,滞洪库容7.81万m3,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淤地面积43.2亩。淤地坝泄洪采用溢洪道设计流量为4.26m3/s。工程属V等2型工程,土坝、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淤积年限为20年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土坝和溢洪道和放水建筑物三大件组成1、土坝工程:坝高35.7 m, 坝顶宽度5m,坝轴线长95m,淤地坝上游边坡为1∶2.5,下游边坡为1∶2.0。后坝坡设置两道宽1.5 m的马道。坝体设三道结合槽,主结合槽底宽1.0m,深1.0m,入岩1.0m。坝体排水采用贴坡排水,排水体高4.0m,厚度1.5m。2、溢洪道工程:新建泄洪建筑物1座,采用开敞式正槽溢洪道,设计堰型为宽顶堰,堰宽3m,设计流量为4.26m3/s。堰顶高程1963.05m, 溢洪道总长度149.5m,由引水渠、渐变段、溢流堰、泄槽、消力池、尾水渠和海漫组成。3、放水工程:卧管沿淤地坝上游左岸布置,放水孔为圆形,直径为0.3m,斜卧管平面与坝轴线平行布置,水平长度71米,坡率为1∶2.5, 台阶高差0.4 m, 通气管顶部高程1967.23 m, 顶部进水孔高程1966.23m,底部进水孔高程1937.83 m。 卧管最大放水流量为0.16m3/s,卧管后接消力池,消力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长2.5m, 宽1.4 m,深1.9m。放水涵管(坝下埋管)轴线与卧管轴线夹角为90°,采用管径DN800mmPE100管,外包50cm厚C25W6F200钢筋混凝土,全长 17lm, 沿涵管纵轴线方向每10m设置截水环一道,共设置16道截 水环,采用C25W6F200 混凝土结构。涵管出口接消力池,消力池 长2m,宽1.8m ,高1.5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288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 13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 .开标室三(乐都区)(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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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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