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内。本次采购设备主要为逆变式空气等离子切割机、坡口机、热处理机、电动冲击扳手、防爆工具组合套装、工业用吸尘器、电动平板车、全电动堆高叉车、巡检电瓶车、汽轮机油净油机。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A包:逆变式空气等离子切割机、坡口机、热处理机各1台、电动冲击扳手一台、防爆工具组合套装两套、工业用吸尘器一台的采购及调试;
B包:电动平板车两辆、全电动堆高叉车一辆、巡检电瓶车一辆采购及调试;
C包:汽轮机油净油机两台采购及调试。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报价产品的实物图片、型号、参数。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所投标包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设备(仪器)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提供设备的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4)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仓库车下指定地点。
(2)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销售企业需提供所销售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与本招标项目标包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销售产品生产企业的业绩。
C包需提供近5年内与主机厂配套合作的业绩(上汽、东汽、哈汽)不少于二份(提供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合同)。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