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比公告
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 受中共西宁市城西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拟对城西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建筑装修工程)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采购项目名称 | 城西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建筑装修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弘宁询比(货物)2021-015 |
采购方式 | 询比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7017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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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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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
询比文件 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询比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整 |
询比文件发售地点 |
电子 |
购买询比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 |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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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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