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投资〔2021〕136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私有资金: 17429.0 万元,占比: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ZB2021-G2-00012-JYZX
报建号(如有):
建设
合同估算价:17429.0万元
要求工期:730日历天,定额工期:73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贵港市同济大道南延长线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电力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按经评审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及与本工程有关所有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设计
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含本级); 专业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含本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应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贵港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贵港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经理,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1 年 11 月 26 日 0 时 0 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贵港市 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当地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贵港市 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贵港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5.3 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填写)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交易系统将自动核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确认核验结果,验证状态为无效的,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同时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贵政办[2016]32号));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工程造价的90%;结算经贵港市财政局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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