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 东部、海西及格尔木地区
租赁洒水车单位招募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 东部、海西及格尔木地区租赁洒水车单位招募项目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1.1项目
1.2招标范围及类别、标包划分
本项目主要从事东部、海西、格尔木地区沿线绿化浇灌工作,为利于租赁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养护工作的有序衔接,分别对东部、海西、格尔木地区进行水车项目库的招募;具体标包划分如下表:
标包 | 单位名称 | 技术参数 | 车辆名称 |
包1 | 东部地区 | 车辆最大质量:31吨,四轴罐体容积:20m3;喷枪射程:30米; 配备自吸泵。 | 20m3洒水车 |
包2 | 海西及格尔木地区 |
2.2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标包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包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近3年 内至少具有1项类似租赁服务工作业绩。 |
包2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标的数量为1个。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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