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安全设施安全设计专篇、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并完成审查和批复。 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 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内容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预评价导则》 、国家安监局《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 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限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近三年 内有类似工程的安全三同时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6 09:00——2021-1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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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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