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11001523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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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2-02 17:51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12-03 09:0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1-12-3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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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a>1.供应商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质量安全咨询单位出具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个类似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咨询服务的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等内容)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无不良业绩。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且结论良好(应包含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与。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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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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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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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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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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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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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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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光伏项目工程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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