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清洁能源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3-4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瓦房店市、辽宁省抚顺市、辽宁省葫芦岛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清洁能源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辽宁清洁能源 总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下辖1个风电场、1个水电厂、3个光伏电站,总部配有远程集控中心。目前现场已针对等保2.0标准完成了相应的网络系统整改。应国家电网、能监局及公安部门要求,现需按照等保2.0标准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对1个三级系统、9个二级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对5套电力监控系统开展安全评估,并出具对应的测评、评估报告。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3.2.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新能源行业网络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业绩。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