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东风湖片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习水县东风湖片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已由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习发改项目【2020】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规模:1、东风湖系统治理工程:新建DN300污水收集管约35000米、DN400污水收集管约15000米、DN150入户支管约40000米;污水检查井2800座;一体化化粪池(V=10.0m³)约500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约6座;湖面浮渣清理约590000平方米;鱼塘污染治理约8处;生态浮岛18000平方米;工业厂房拆除(共两处)约24000平方米;污染企业土壤修复(共两处)约52000平方米。2、朝阳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清淤84300立方米,新建生态护岸7340米(高度约3米),河岸生态复绿20000平方米。3、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植被修复约508000平方米;山体修复约88500平方米;道路边坡支护约400米。4、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改造2.5万m³/d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增勾臂式垃圾收集车2辆,垃圾收集箱(V=2.0m³)20个,分类式垃圾收集桶200套;改造农贸市场28350平方米(共计5座),改造60t/d垃圾转运站3座。5、生态环境价值实现工程:登高生态凉亭2个,环湖生态栈道13700米,花卉种植园36000平方米,环湖生态廊道7200米,林间健康步道5600米,环湖生态绿化647000平方米,步道亮化500盏,公共卫生间3座,滨水生态活动区25000平方米,红色文化广场399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约2500平方米,古建筑物修缮保护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东风湖系统治理工程、朝阳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城市更新改造和生态环境价值实现工程。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估算5260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404.7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设计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5.2施工内容
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为1个标段。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