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中区市政利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五(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 年城中区市政利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五 (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1 年城中区市政利民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城中发工信字【2021】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
2.3 合同估算价:1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 5(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301300100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 .西宁开标室三号(可容纳 18 人)(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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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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