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 华能鹤岗发电 二期烟囱防腐修复工程PC方式预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00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 华能鹤岗发电 二期烟囱防腐修复工程PC方式预招标项目已取得批复指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现采用预招标方式,对二期烟囱防腐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待文件备案批复后,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合同。如未获得备案批复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华能鹤岗发电 厂区内,计划工期150天。本工程采用钛钢复合板内筒防腐方案,原钢筋混凝土单筒高210m,钢烟囱内筒高出原混凝土外筒5m,出口内径6.8m。包括钛钢复合板、加强环、保温材料及附件、进出口烟道全部供货、制造、安装及施工;钛钢内筒制作、安装,钢内筒的止晃平台、检修平台的制作、安装、防腐,加强环、保温材料及附件、进出口烟道、钢内筒新基础土建施工,制作安装本次修复改造所需竖向爬梯,钛钢复合板及防腐漆全部原材料供货、运输、及相关土建施工。筒首防雨帽制作安装;烟囱入口钢烟道制作及防腐;烟气冷凝液收集后的排出制作及安装;烟气冷凝水的收集、导流和防冻(冷凝液接引至烟囱筒壳外现有的排酸管);将原有玻璃钢内筒基础、支柱及积灰平台全部拆除,重新制作钛钢复合板内筒混凝土基础,新建基础与原混凝土烟囱基础之间通过植筋方式进行连接。烟囱内部零米地坪浇筑,到烟囱上口出口范围内的全部防腐改造,筒壳内检修维护照明、钢内筒接地。内外筒之间利用各层平台及钢筒壁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设施控制可通过零米配电箱完成。
施工过程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项目竣工验收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期烟囱防腐修复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火电厂高度150米及以上钛钢复合板烟囱施工业绩3项,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