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吴江区 O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
招标编号:JSszCG-2021-1112
1. 项目概述:吴江区 O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O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包括零担及整车,车型:4.2米、7.6米、9.6米、13米、17米(平板、箱车、高栏均可,实际按当天运输货物和天气情况而定。)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本项目设置限价(详见限价表),超限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表。每标段各采购1名供应商,各标段可以兼中。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1 |
集成家居和灯具江西线路 |
2 |
集成家居和灯具湖南线路 |
3 |
集成家居和灯具河南线路 |
4 |
集成家居和灯具河北线路 |
5 |
集成家居湖北、福建线路 |
6 |
灯具海南、山西线路,装柜业务、全国零担业务、电商送仓业务以及集成家居除河南、江西、河北、湖南、福建、湖北省以外的全国其他线路 |
7 |
灯具京津线 |
8 |
灯具甘宁线 |
3.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每标段各选择1名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采购内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提供报名截屏图片或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供应商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运输服务的车辆需购买有效的强制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或中标后购买的相关承诺书。(提供承诺或证明加盖公章)
(9)供应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具有易碎品的运输经验或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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