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 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粗格栅及提升泵站和电子厂殡仪馆围墙专业分包采购项目(0809-2140GDG12200)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140GDG122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粗格栅及提升泵站和电子厂殡仪馆围墙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140GDG122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粗格栅及提升泵站和电子厂殡仪馆围墙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压力管道、电气自控、泵站工艺和电子厂殡仪馆围墙。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对应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最高限价:人民币396万元。工期:60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粗格栅及提升泵站和电子厂殡仪馆围墙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粗格栅及提升泵站和电子厂殡仪馆围墙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1.投标人参加报价的意思表达清楚(提交投标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任本工程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2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07日23时59分59秒
- 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rar
- 招标文件附件---设计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