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互联网线路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1-SN-ZY-ZC-FW-0964
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照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认是否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为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80.00万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80.00万元/年(人民币)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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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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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