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司榆林矿区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包头公司榆林矿区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公司榆林矿区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
榆林矿区分公司位于陕西省大柳塔镇,已在神东矿区、杭锦能源、包头等地分别开设了十几家实体超市,服务面积达8000㎡,商品种类3万多种,按照专业超市的模式经营各门店商品均由李家畔店统一进行二次配送,同时米面油等大宗食材服务单位共计13家服务网点近115个,均由我公司负责进行二次配送服务,但因公司无专业的运输车辆负责超市及大宗食材等物资的二次配送业务,现需配备专业化车辆进行运输服务,以保障超市门店商品及各服务单位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二次配送业务的有序进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车辆运输服务项目共1个标段,其中:超市门店商品车辆运输服务预估金额315000元/年,大柳塔区域运输服务预估金额944996元/年,其他区域运输服务预估金额416712元/年, 杂品运输服务预估金额213288元/年 。合计1889996元/年,服务期3年,总金额5669988元。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货运”。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的相关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周期)、服务范围、车辆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每份业绩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相对应非等额结算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提供车辆驾驶员6人,并提供符合招标人服务需求的驾驶证。
【7】设备要求: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并提供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车辆的行驶证。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0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4 1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