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签”商业渠道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
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承诺与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且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购买标书、服务费汇入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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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