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桃园二区北院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总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02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玉桃园二区北院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共涉及六栋建筑及其所在院落辖区范围内综合整治工作,位于西城区新街口街道玉桃园二区北院内,建设年代为1994年4月,为4-6层住宅建筑。
计划工期10个月。
规模:改造院内建筑共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4059.00㎡。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本体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整治、完善小区治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玉桃园二区北院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包(不含电力增容和燃气管线改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3.2.2 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副经理应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应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是工程师,有同类项目业绩。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个及以上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业绩。
3.2.4 其他要求:分包内容:弱电飞线入地;分包金额:5万元;分包内容:清掏化粪池;分包金额:0.5万元。其余内容不允许分包。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