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茂名 委托,对1124光学气体成像仪(炼油分部2#加裂、加氢异构大修同步隐患治理项目)所需光学气体成像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210-3835-16622-B1 2.项目内容:1124光学气体成像仪(炼油分部2#加裂、加氢异构大修同步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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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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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学气体成像仪/见技术规格书 | 1.00 | 台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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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1、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申请。 2、投标商须有公正权威机构颁发有效的ISO9001或GB/T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书。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或优于《光学气体成像仪技术规格书》。 3.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0月-2021年10月)在石油化工行业应有2套(含)以上光学气体成像仪(或等同的物资)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无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0月-2021年10月)至少有2套光学气体成像仪(或等同的物资)1年(含)以上安全无故障运行业绩(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经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 4.付款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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