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白茨煤矿矿压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黄白茨煤矿矿压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白茨煤矿矿压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黄白茨煤矿目前顶板监测系统的传感器来源于有3套系统进行组合,实现了液压支架压力、顶板离层、锚杆应力监测。按照《国家能源集团煤矿灾害精准预警及智能通风建设指南》的建设要求,目前的系统已基本实现监测功能,但未融合形成矿压监测系统体系,缺少井上下数据传输功能、矿压数据分析功能、精准预警功能。所以,在现有安全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在用设备,补充完善矿压监测设备,融合建立矿压动态监测精准预警系统,实现监测数据传输、存储、分析、控制、预警功能。
2.1.2招标范围: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数学模型及算法,实现监测数据的分析、滤波、增强、辨识、插补、反漂移和重建,实现对采集到的各种表象信息进行识别,达到去伪存真,利用大数据和行业规程及灾害防治细则建立各种因素的分级预警指标,利用增信方法对单因素指标进行融合,消除加权方法的缺陷,提高预警准确率,实现分区分级预警。预警准确率达到75%。在多因素多指标增信预警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时间效应,演化过程及灾害的发生机理概化模型,建立模态预警指标,利用增信方法对单因素模态指标进行融合,提高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实现分区分级预警,预警准确率达到85%。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技术文件要求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01月04日。
2.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2份煤矿矿压监测系统建设(须同时包含矿压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用户证明中明确也予以认可)业绩证明,且已成功投运6个月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最终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服务范围或关键技术参数信息、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6个月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采矿类专业),且至少担任1项煤矿矿压动态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3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8 11: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