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C认证等)(复印件) 3、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正本,非专项授权书正本备查) 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正本备查)。 5、投标人开户行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