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泰州市 2022年度生产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TZCG-2021-12-11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
1.2预算金额:147.42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服务
1.8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如不满足“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5.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由当地运输管理处审核通过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中“业务类型”须包含“汽车维修”;“业户类型”须为“二类”及以上;“项目种类”须至少包括“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和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以上要求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予认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 泰州市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 泰州市 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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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