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1-6号机组焊接实施外委项目(第2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FQHD002522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1-6号机组焊接实施外委项目(第2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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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负责1-6号机组日常及小修、大修中维修产生的焊接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实施以及焊接热处理、氧乙炔烘烤、氧乙炔切割等。本项目日常人员需求18人,大修期间需额外增配30人。
2.5 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
2.6 服务期限
日常焊接工作:1年(计划2022年1月15日-2023年01月14日);(暂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规格书及补充说明如与此描述不一致,以此处要求为准)
大修焊接工作:包括404、106、601大修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如下条款均需要响应)
A.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其他要求:
7名日常焊工应具备焊工资格证(HAF603及国内焊工考核标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焊接操作工作经验;(需提供7名焊工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工作履历,格式参考投标文件信誉技术卷九、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十、主要人员简历表)
承诺大修期间可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的30人最低人数配置各类别人员。(需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参考投标文件信誉技术卷第十二条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至少具备M310机组核岛(标准:RCCM 2000+2002补遗)工艺评定50项以上,华龙机组核岛(标准:NB/T20002-2013)工艺评定50项以上,常规岛(DL/T868、NB/T25085)工艺评定10项以上,并提供工艺评定清单及工艺评定报告。(规范允许范围内可以替代,需提供工艺评定清单及工艺评定报告)
请填写投标文件信誉技术卷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标条款响应情况表。